【48812】石棉县企业不合法占地建拌合站遭重罚逾93万元
产品详情
石棉县天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来对一同土地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触及的法人及不合法人安排因未经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而遭到法令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该局在2024年3月27日发布了处分决议文书号石天然资规案处(2024)1号。
经查询,涉事单位在未获得天然资源主管部门答应的情况下,在石棉县安顺场镇龙头石村私行占用了1560.03平方米的非犁地农用地,用于建造暂时拌合站。此行为构成了不合法占地,违反了相关法令规则。
1. 责令该单位在接到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交还不合法占用的1560.03平方米土地至安顺场镇龙头石村;
3. 对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依照每平方米600块钱的规范做罚款,总计936018元(大写:玖拾叁万陆仟零壹拾捌元整)人民币。
此次处分金额到达93.601800万元,表现了法令关于不合法占地行为的严厉打击。经过这一事情,石棉县天然资源和规划局旨在强化土地管理法规的履行力度,警示一切法人及不合法人安排有必要依法运用土地资源,保证土地利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此次行政处分没有触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法资产以及暂扣或撤消证照等办法。经过此次事情,提示其他企业和个人加强法治认识,严厉依照土地管理相关法令和法规行事,防止因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及法令责任。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