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关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峰寺工作区燃气锅炉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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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峰寺工作区燃气锅炉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内容概述:关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峰寺工作区燃气锅炉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峰寺工作区燃气锅炉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编号:门环审20220005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坐落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苛萝坨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峰寺工作区燃气锅炉房。本项目设置2台0.7MW(算计2t/h)的低氮燃气热水锅炉,建筑面积为43.2m2。项目首要环境影响是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态废料等。从生态环境保护视点剖析,在全面落实该环境影响陈述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办法后,该项目晦气生态环境影响能取得减平缓操控。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陈述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整体定论和拟采纳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办法。
1、废气:运营期锅炉污染物排放履行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11/139-2015)中相应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履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12348-2008)中的有关规定。
4、固态废料: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北京市日子废物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实施)等有关规定。
三、拟建项目首要污染物排放应满意本市首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操控目标。
四、项目性质、规划、地址及环保办法呈现严重改变,应从头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本项目竣工后赶快安排完结竣工环保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