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3年生物质供热政策解析2024生物质供热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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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炉具网始终关注整个生物质供热产业链的发展,近期梳理并整理了2023年生物质能相关政策进行,供大家参考。
◆ 2023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精确指出:依生物质供暖服务站建设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
加快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非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依托生物质供暖服务站,建设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农村能源节约与技术推广服务等能力的乡村能源站,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 2023年4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继续推动生物质供暖项目建设。继续推动通渭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生物质供暖项目,探索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 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三个方面指出要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鼓励利用生物质能,推动生物质能清洁供能。
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推广使用先进炉具,减少散煤使用。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地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构建多途径、多通道减少民用散煤使用的格局。
控制散烧煤使用。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制定民用燃煤锅炉限用标准,积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鼓励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集中供暖制冷。到“十四五”末,民用散烧煤大幅减少。
开展低碳零碳乡村建设。选择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引导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用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供暖制冷等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力争累计新增地热能、空气热能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探索非粮生物天然气和液体燃料替代化石能源路径。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发电。
◆ 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全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颗粒)燃料、炭-气联产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建立秸秆能源化(燃料化)利用示范区,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区域能源化(燃料化)产业化利用模式。
大力发展乡村能源站。建设分布式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诊断检修、生物成型燃料加工等乡村能源站,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农村能源公共服务能力。
到2025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逐渐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指出,生物质锅炉使用专用炉具和成型燃料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推动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因地制宜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和定期调度机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并达到国家要求。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统计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方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水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推动生物质能供热发展。鼓励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与既有集中供热管网耦合供热系统。
立足本市生物质资源禀赋,在充分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在生态涵养区利用农村地区生物质资源,稳妥有序采用低污染、高能效的生物质能供热技术,依法建设农林生物质供热项目。
◆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合理地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绿色低碳化发展。不断加大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提高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应用规模。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动农房用能结构调整。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
因地制宜在新建农房中采取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农作物秸秆、树枝等生物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供暖,到2025年力争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指出,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选取2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的潜在能力较大、实施意愿强的县(市、区)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新区,鼓励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到2025年,试点单位非化石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幅度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择优确定10个试点单位,打造“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十强县(市、区)”。
◆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实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巩固清洁取暖成果,持续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加大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技术,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合理发展生物质能取暖。
推进农村用能绿色低碳发展,充分的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建筑采暖系统。
◆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生物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指出,开展生物质能与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多元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和清洁供热。加强秸秆原料供应体系建设,完善秸秆原料收集、储存、运输、预处理到成型燃料生产、配送和应用产业链。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
生物能源开发保障工程。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供热。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区、县,以及散煤消费较多的农村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在城镇商业设施及公共设施中的应用;探索建设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为主的工业园区。有序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试点示范,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户用炉具”、集中式生物质锅炉供暖等不一样应用。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低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大力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推进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在大同、长治、运城等市推广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清洁取暖集中供热、生物质气炭联产集中供热、生物质热电联产、“树枝切段+生物质炉”分散供热等技术,稳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用能。到2025年,全省建设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示范项目10个以上。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冬季取暖、供电、供气等方面的应用。
推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既有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张家口、承德、保定和邢台等市打造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高地。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完整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天然气产能3000万立方米/年以上。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推广应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
◆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和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再次生产的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指出,促进生物质能高效利用。积极发展生物质供热供暖。鼓励在有集中供暖需求的人口聚集区使用先进锅炉燃烧技术,发展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农林生物质为燃料的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支持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202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预期性220万吨。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开发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鼓励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生物质锅炉供热,或以供热为主的生物质热电联产模式,优化原料配比和生产运行。
生物质供热项目应认真论证可用资源量,避免与原有生物质利用项目发生原料冲突,确保安全稳定供热。建设生物质供热项目的开发区,要同步配套建设林业废弃物、农业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体系,保障燃料源头供应。以包装印刷、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中低品位蒸汽需求为主)的开发区,新建供热设施原则上优先选择生物质、电加热锅炉等低碳热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太阳能与空气源多能互补技术,推动清洁供热。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多种利用途径,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促进生物质能充分有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应用。利用热泵等技术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重点在银川平原探索开展中深层地热能供暖。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等8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优选路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服务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环境承载能力等综合因素,科学评估,精准施策,采取适宜当地实际的清洁取暖技术,科学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供暖等清洁取暖替代工作。
宣传引导企业在林场、园艺场周边等生物质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建立生物质燃料加工厂,推广生物质炉取暖,指导各地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和多渠道保障供应能力建设。支持农户同步实施煤炉、“土灶”电气化改造,推广使用电炊具和燃气炊具,提升拓展生物质炉功能,争取一体解决农户日常取暖烧水做饭等问题,持续推进散煤治理。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要,加快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个体经营户和物流、商贸、加工等场所供热改造,引领带动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里的生活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减少化石能源使用。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全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生物质原料制天然气、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等,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 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稳步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利用,推动冬季清洁取暖。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全力发展新能源。科学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在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积极地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分布式供暖模式。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里的生活中的应用。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继承和发扬传统民居节能技艺,推广适用新型保温节能技术,积极地推进农房节约能源改造,提高常住房间舒适性。
立足于青海省丰富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资源,结合农牧区生产生活需求推进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推进“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牧光互补”,实现农村土地粮食和生物质能源“双生产双输出”、闲置屋顶资源化,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设备向电气化转变,推广使用高效灯具和高效灶具。对适宜偏远地区农村的、经济实用的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效利用技术进行示范建设。
◆ 新疆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2022-2030年)》指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方面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强化能效提升。
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发展秸秆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等。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资源台账。通过秸秆燃料化利用减少碳排放。成型燃料/打捆直燃供热。通过压缩致密,将松散的秸秆压缩打成方形、圆形捆,或挤压成颗粒、块状和棒状等成型燃料,在专门的生物质锅炉或炉具中燃烧产出热能进行利用。
◆ 新疆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推动城镇集中供暖低碳化,因地制宜采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燃气、电力等方式加快供暖燃煤锅炉替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连片建筑集中应用推广,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和能源高效利用。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实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工程,在有条件的县(市)优先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推进农林废弃物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地推进城乡热网改造、热电联产供暖、工业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研究出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引导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鼓励建设规模化节能低碳农业大棚。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能取暖,推广太阳能暖房,引导鼓励农村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树枝等生物质清洁高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生物质热电锅炉采暖。推动城镇供热清洁低碳。因地制宜推行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供暖。
◆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建议》的通知指出,支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支持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执法,加快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指出,绿色引领,建设清洁低碳、动力强劲的转型发展样板。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提高天然气、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 吉林省能源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1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我省乡镇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建议》的答复指出,快速推进秸秆非电利用,鼓励发展生物质直燃项目,积极带领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扩大市场需求,提高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替代煤炭的比例。
积极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等生物质能,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在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发展秸秆固体成型燃料项目。扶持现有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取暖炉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企业更新设备、改造技术、扩大生产,鼓励新的企业、社会经济组织积极投资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引导鼓励公共机构和企业和事业单位结合燃煤锅炉改造,使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扩大秸秆固体燃料适合使用的范围,打通秸秆资源到供热市场的产业链,缓解县域、乡镇集中供热燃煤缺口,保障民生供暖需求。
◆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稳步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巩固并拓展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托各地现有供热管网,积极地推进生物质锅炉直燃供热。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间接碳排放控制成效显著。关于推广应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要求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城镇供热系统化治理高水平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坚持清洁化发展。落实“双碳”战略,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方针,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加快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因地制宜构建以热电联产或清洁燃煤集中大型热源为主,生物质、工业余热、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暖为补充的供热体。